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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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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
中国船舶燃料供应总公司召开系统财务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会计制度等。公司领导研究各港基建情况及供水水源不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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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中燃总公司印发中燃系统《供销企业会计制度》及报表,于八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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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交通部报经上级领导批准,由中燃系统调一条拖轮、两条油驳从天津港南下,经台湾海峡调往广东黄埔港,以增强黄埔港供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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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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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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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
交通部颁发“关于试行中国船舶燃料供应公司供油供水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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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
交通部报送《关于两艘千吨油轮走金门以东航行线,请福州军区负责指挥的请示》。李先念副总指挥指示:拟同意,这种油轮还要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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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
秦皇岛港务局决定将中燃秦皇岛分公司与港务局油区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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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交通部在烟台召开第三次供油供水工作会议,总结了中燃总公司成立以来近三年的工作。表彰工业学大庆的先进单位,明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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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
交通部对秦皇岛港对供油供水工作领导不力提出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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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中燃总公司下发《供销企业会计制度》(草案)和有关财务处理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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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六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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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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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
下发“交通部直属运输、港口、工业企业和地方运输企业八项考核指标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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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
交通部通知,鉴于中燃秦皇岛分公司与秦港油区合并三年来,连年亏损,部决定自九月一日起,从油区划分出来。当年扭亏,盈利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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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在上海召开粉碎“四人帮”后第一次供油供水工作会议,六十五人出席会议,总结了五年半来供油供水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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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中燃总公司发出“关于编报港口供油供水八项经济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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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中燃总公司转发“交通部港口油区安全生产管理规则”,要求分公司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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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八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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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
中燃总公司与日本伊藤忠国际石油公司签订供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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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中燃总公司通知,贯彻国务院2号文件,节约能源,对自有船舶搞好燃料定量供应,对外严格按规定渠道供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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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中燃总公司与日本丸红美国公司签订供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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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交通、铁道、石油、商业四部联合召开外轮燃油运输会议。解决锦西石油五厂至秦皇岛分公司自行调制燃料油专线列车运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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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
中燃总公司发出“关于加强供油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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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交通部、石油部有关部门在烟台召开船舶油料工作会议。解决船用燃料油和气缸油的生产和供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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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交通部颁发《中国船舶燃料供应供油供水收费办法》,七月一日起执行。原办法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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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中燃总公司与意大利AGIF公司签订供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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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中燃总公司与法国MORY公司签订供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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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九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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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
中燃总公司发布“关于试行企业基金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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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
交通部在大连召开船舶供油供水会议,研究了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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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中燃总公司修订八项指标,二季度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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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国务院同意交通部进口船用燃料油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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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国家计委同意中国船舶燃料供应总公司为国外代销船用润滑油。免征关税,受海关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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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
应日本丸红株式会社邀请,中燃公司代表团赴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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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国家计委同意中燃总公司实行外汇留成及设立外汇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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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中燃总公司与日本伊藤忠签订供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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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中燃总公司在秦皇岛召开中燃系统修改“供销企业会计制度”座谈会,十月颁发“供销企业会计制度”(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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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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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
印发”港口供油供水八项技术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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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实施中燃总公司业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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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
以意大利阿吉普公司董事长潘皮先生为团长的一行二人来中燃公司进行为期两周的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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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美国加德士公司销售部经理普拉特先生一行二人来中燃总公司进行两周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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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英国壳牌公司香港分公司销售部经理徐卫曾、徐文德共三人来中燃公司洽谈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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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在北京召开了港口供油供水会议,总结了中燃公司成立以来八年半的工作。布置了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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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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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在黄埔召开加强企业管理座谈会。制定考核指标,分配企业基金,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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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
开始在青岛远洋船员进修学院举办供油业务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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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中燃总公司提出“改革中燃总公司管理制度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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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
开始在上海何家湾开办热工人员学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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